第五轮安徽省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管理办公室
关于项目乡显微镜管理及项目物资丢失处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项目办公室:
根据PR财务部要求,县(市、区)项目办将显微镜下发给项目乡镇使用时,作资产借用处理,不履行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县(市、区)级不调减下发显微镜的账面价值。现请各县(市、区)项目办按上述要求办理项目乡镇使用显微镜的借用手续并做好相关领用登记工作。
另希各地项目单位加强物资管理,做好物资保管工作,防止失窃、被盗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将公安机关出具的失窃证明和相关情况的说明及时上报省项目办。
第五轮安徽省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日